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通大委〔2015〕9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编制2021年发展党员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发展党员计划的相关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全面总结2020年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认真分析发展党员的重点、难点、薄弱环节,结合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的具体情况,加强宏观调控,科学合理编制2021年发展计划。学校将根据市委组织部下达的2021年全校党员发展计划,结合各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情况,合理制定2021年党员发展数。
2. 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未列入当年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不得在本年度发展。如确定对下半年发展计划调整(幅度一般不超过百分之五),须在2021年6月底前报送《2021年度发展党员计划中期调整名册》和调整计划的说明报告。
3.发展党员计划当年有效。对于2020年计划中没有发展的,2021年如需发展,应重新编入2021发展计划。
二、填报说明和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在确定好2021年发展党员计划的基础上,按照要求填写《2021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名册》(分党委、党总支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党组织章),并于2020年12月23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组织科邮箱(zzk@ntu.edu.cn)。
2.填报发展党员计划名册时,表中填写有关时间的栏目如:“申请入党时间”、“开始培养时间”、“计划何时发展”等均用电子表格中的常规数字表达,如:19830925。“学历”栏对学生填写为:大一在读(以此类推)或研一在读(以此类推)等。
党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