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评审2023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以及《我校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小组完成了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11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小组或校学生工作处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小组 电话:0513-55003250
校学生工作处电话:0513-85012166 邮箱:zxb@n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