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评审2021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以及《我校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小组完成了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10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小组或校学生工作处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小组 电话0513-85015819
校学生工作处 电话:0513-85012167,邮箱:xsglk@n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