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创业能力以及实践动手能力,根据《我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通大教〔2013〕111 号)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原则为“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参与项目的学生需有浓厚兴趣,并在相关学科专业有一定的知识积累。学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设计项目方案、自主完成项目研究、自主管理项目进程。
2.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再单独组织申报,学校将按照省教育厅的申报通知要求,在校级项目中遴选省级候选项目进行立项答辩并择优申报。
3.鼓励项目研究与企事业单位的具体实际问题相结合,鼓励企事业单位资助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4.鼓励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二、立项类型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和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项目来源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训练项目不得与往年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两类: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划分团队成员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对象为我校2015级、2016级在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鼓励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能合理安排时间,申报成功后不得以考研、学业忙等理由退出或中止,项目中止将影响学生个人诚信记录。
2.申报项目要求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选题科学合理,做到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立论依据较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提倡发挥综合性大学学科资源共享优势,跨学科开展合作研究。
3.项目研究期限为一年(2018年5月~2019年4月)或两年(2018年5月~2020年4月),且必须于项目申请人毕业前完成课题研究,学校原则上于每年4月组织结题工作。
4.每个项目至多2位指导教师,第一指导教师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有未按期结题的省或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创业练项目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再参与本次项目的指导。
5.每个学生只能负责或参与一个项目,主持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本次不再申报新项目,同一研究内容已参加学校其他项目的不允许重复申报。
6.学校将在学院推荐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立项
(1)拟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立项的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预期成果要求至少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①以研究报告或论文形式结题的,须以项目组的学生为作者(学生排名前3)在公开发行的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省级立项1篇);
②以作品(实物制作)形式结题的须提交完整作品(或装置),并以项目组的学生为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
③以项目组的学生为作者申请发明(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专利1项;
④项目组的学生依托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成果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含三等奖);
⑤其他形式成果由专家组评定。
所有公开发表的作品必须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且注明国家级或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和项目编号。
(2)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预期成果按学生工作处相关规定要求。
四、推荐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学校将推荐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组织相关专业大学生,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五、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申报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学生认真填写《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1-1、附件1-2),经指导教师同意后交所在学院审核。
2.学院初审
学院做好相关审核汇总工作。学院提交的项目必须经过学院初步评审并排序,于4月20日前将学院推荐项目排序表(附件2-1、附件2-2、)和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汇总,将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实践科(逸夫楼7-423室),创业训练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就创中心(综合楼309室),逾期不予办理。
3.学校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学校将省级候选项目进行立项答辩评审,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立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其它事项
1.如有企事业单位有资助意向的,请学院填写《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企事业单位资助意向表》(附件3),并签订《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企合作协议书》(附件4)。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将根据省厅文件要求从中择优申报。校企合作基金项目不受名额限制;
2.项目所属一级专业门类和项目所属二级专业类请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5)填写;
3.本次评审过程中将以各学院的学生科研项目组织管理现状,及前几年学生训练项目结题情况作为本批项目立项管理的重要依据。有延期或中止项目的学院、有项目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或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成果交流展示会的学院,立项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联系人: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李耀富;联系电话:85012072;Email:sjjxk@ntu.edu.cn。
学生工作处就创业中心:姚蓓;联系电话:85012176;Email:16279176@qq.com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8年3月20日
附件:
附件1-1: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创新训练计划项目).doc
附件1-2: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创业训练计划项目).docx
附件2-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性项目学院推荐项目排序表(创新训练计划项目).xls
附件2-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性项目学院推荐项目排序表(创业训练计划项目).xls
附件3: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企事业单位资助意向表.xls
附件4: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企合作协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