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更新教育思想和教学模式,充分领会和践行“跟进式教育”的核心精神“以人为本、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学校决定在“2017教学改革年”组织开展“跟进式课堂教学改革示范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克服“满堂灌”,将“教师讲、学生听”的灌输式教学变为“学生自主学习”为特征的课堂形态,结合各学科、各专业的特点,打造出一批具有独特风格的示范课程,实现八个转变:知识课堂向能力课堂转变;灌输课堂向研讨课堂转变;封闭课堂向开放课堂转变;重知轻行向知行合一转变;重研轻教向研教融合转变;重教轻学向学生中心转变;共性培养向因材施教转变;终结评价向发展评价转变。从而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榜样示范作用。
二、参评要求
1.参评人员:在我校教学第一线直接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2.参评课程范围:通识教育课程、特设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每个学院择优确定一门课程。
3.课堂教学形式及内容:形式自定,提倡课堂教学改革例如:PBL教学、CBL教学、翻转课堂、小组合作教学、项目式教学、任务驱动学习、探究式学习等多种多样的课堂教学形式。时长为一节课。章节内容自定。
三、组织形式
1.示范课评比时间:12月4日-12月22日。具体上课时间、地点自定。
2.专家组成员:校领导、校督导组成员、相关职能部门领导。
3.评比方式:专家组现场点评,并对教学效果好的课程颁发“我校跟进式课堂教学改革示范课”荣誉证书。此殊荣视同完成一项校级教改项目。
4.学院工作:各学院要积极组织本学院中青年教师观摩、座谈、总结。留存课堂教学及课后座谈的影像资料。
四、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于11月27日下班前,将参评课程的相关信息(学院、授课教师、课程名称、上课时间、上课地点、授课对象)以Excel格式报送教务处教研科(jyk@ntu.edu.cn)。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致电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话:85012071。
教务处 教学质量管理处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11月14日
请有意向参评的老师,于11月24日上午11:00前将参评课程的相关信息纸质表(内容含授课教师、课程名称、上课时间、上课地点、授课对象即可)报至院教务办,学院择优确定一门课程报学校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