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1-13浏览次数:289


通大处教〔2017〕71号


关于做好2016、2017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即日起启动2016、2017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转专业对象为2016、2017年参加高考,被我校录取并取得学籍的2016、2017级在校学生。艺术类、体育类学生限于同类专业中转。2016级学生同级转专业须在同一录取批次专业内进行。

二、根据《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文件规定,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具有转专业申请资格:

1.在最长修业年限内,确已无法完成学业的;

2. 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3.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有明确约定的;

4.“专转本”等转段学生经考核录取的;

5.2016级已批准转专业的。

三、各学院根据《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制定本学院各专业学生转入考核方案,主要包括考核方式、考核内容或范围、允许转入人数等。转入考核方案经学校审核后公布实施。

转入专业对身体等有特殊要求的须在考核方案中明确公布;各专业均须公布允许转入的人数,名额不低于每个专业人数的5%(分年级确定),原则上以不增加现有班级数、不影响正常教学为上限;对于2016级学生申请同级转专业需满足的学科基础课程条件,考核方案中应予以明确;考核方案中须公布各学院举报电话;学校审核通过的考核方案,也应在各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四、符合转专业资格的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在网上填报转专业申请。每个学生可申请1-3个专业。录取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专业第一志愿未录满,则按第二志愿考核分数从高到底依次递补,若第二志愿仍未录满,则按第三志愿考核分数依次递补。

在报名规定期限内、申请表打印之前,学生可在网上修改专业志愿,打印后则无法更改志愿。申请表打印后,由学生本人于考核时分别递交给申请专业所在学院。

五、各学院应成立相应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学生的考核工作。考核以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与特长,以及学生对申请专业的适应能力。同时,学院也要关注学生的身心素质是否符合转入专业的要求。对于2016级学生,考核时学院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审核,并跟学生当面确认允许转入的年级。

六、学生考核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转入学院根据考核成绩分转入年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相同者进行复试,不允许出现同分情况。

七、学院将最终排序学生名单及参加考核分数汇总报教务处,教务处按照志愿优先、考核分数进行投档,然后将投档结果返回学院核对,录取确认,并于各学院网站公示。

八、最终名单由教务处审核后报主管校长审批、公示。

九、转专业文件下发后,转出学院应将转出学生的相关档案材料在一周内转交转入学院。

十、各学院应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布计划、公开报名、公开考核的流程进行转专业的相关工作。如发现学生弄虚作假,取消转专业资格,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发现教师和管理人员有违反纪律者,由学校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附件: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

我校教务处

2017年11月10日



我校教务处2017年11月10日印发


(共印28份)


附件: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

1.11月13日-11月24日(第11周周一-第12周周五),各学院将各专业可接受转入学生人数、转入考核详细方案(含同级转的专业基础课要求)等材料报教务处,经学校审核后在校内公布。

2. 11月29日-12月1日(第13周周三-周五),受理转专业学生申请。每位学生可以选择三个志愿,登录教务管理网站(http://jwgl.ntu.edu.cn/)学生信息查询系统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1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3.12月4日-12月15日(第14周周一-第15周周五),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按要求分年级进行排序,并报送教务处。

4. 12月18日-20日(第16周周一-周三),教务处根据学生志愿、各学院排序进行投档。

5.12月21日-29日(第16周周四-第17周周五),教务处将投档名单返回各学院,学院核对、录取,并于各学院网站公示。

6.学期结束前,教务处将最终名单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公示、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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