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老师:
我校2017-2018学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即将开始,请各位老师做好体质健康测试的宣传动员工作。其中素质测试时间由教师自行安排,仪器项目测试时间由测试中心统一安排,如有特殊情况请与各校区测试员联系。请各位老师在(2017-12-31)之前将成绩上报各校区测试员。
一、测试时间和地点
2017年11月1日开始—2017年12月31日(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和负责老师联系,必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测试并上报数据)
仪器测试:时间由测试中心安排,具体等安排通知
二、测试对象、项目(名单附后)
1、2015级大三学生:身高、体重、肺活量、1000米(男)、800米(女)、50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
2、2014级大四学生:身高、体重、肺活量、1000米(男)、800米(女)、50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沿用上学年(大三)的成绩,如果学生对原来的成绩不满意的,通过书面方式向体测中心申请进行测试。
三、测试要求及说明
1、测试教师应及时联系、组织学生参加体质健康测试课的练习与测试,提醒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校园卡或学生证,穿运动装、运动鞋提前10分钟到达测试地点参加测试,测试前做好准备活动,避免发生意外。
2、测试前仔细检查学生携带的身份证、校园卡或学生证,(注意鉴别学生证的真伪)没有证件的学生一律不予测试。请班长或体育委员确认本班学生,避免出现替考。有作弊的学生,一经发现,上报学院,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测试成绩按0分计算,不得补考。
3、测试前,告知学生考核标准,询问学生身体状况,合理安排,避免发生意外。测试完成后,告知学生本人成绩并现场确认,并请班长或体育委员签字确认,有缺测的学生请在备注中说明原因。
4、仪器测试过程中,教师应在场监督、组织好学生测试,协助测试员做好测试工作。
5、有在外实习、学习等情况(出国学生除外)的班级、学生,必须按照负责测试的老师规定的时间返校进行测试,否则一律按0分处理。
6、各项得分之和为《标准》的最后得分,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学生毕业时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得分和其他学年平均得分各占50%之和进行评定。《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
7、因病或残疾免予执行本标准的学生,请到体科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或提交缓测申请表,一式两份,请在测试前提交申请,测试结束后不再受理。
8、为避免统计数据的错误,各班级办理过免测的同学由班长统计告知测试老师进行备注说明。
9、转专业、转校区、休学、入伍后返校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及时告知测试中心(测试员)。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