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我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顺利进行,确保按期结题,学校决定对2016年国家、省、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1年期和申请延期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6年国家、省、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1年期和申请延期的项目,具体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项目进展情况与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项目成员参与程度及变动情况、指导教师指导情况等。
三、检查方法
1.项目组自查,同时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我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阶段检查报告》(附件2);
2.各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检查,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
3.在学院检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抽查。
四、材料要求
1.项目阶段检查报告及项目报告或论文,除签字部分以外,其他内容均不能用手工填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一份,于左侧装订;所有材料需提交电子版。
五、其他事项
1.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允许变动,如有特殊情况出现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我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成员变动情况表》(附件3)。
2.2016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项目除提交以上材料外,项目负责人需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平台”(http://jscx.njnu.edu.cn/)按要求填写季度检查报告和中期检查。
附件:
教务处
2016年11月14日
中期检查所有相关材料请于12月14日前,以专业为单位统一收齐送交院教务办,联系电话:85015883,联系人:朱斐斐老师。